毒品犯罪案件处于高发势头需引起重视

作者:刘文娟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5-09-28  浏览次数:623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毒品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国家一直以来严厉打击的重点。近年来,韶关市毒品犯罪案件处于高发势头,据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统计,2013年该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7年18人;2014年审结41件52人,同比增长141.2%;2015年1月至8月,已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7件53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1.6%。

武江区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类案件存在以下特点:1、犯罪类型以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为主,其中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数量上升,占案件总数的63.8.4%,明显。2015年1月至8月,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审结的案件有25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92.8%。2、犯罪主体多为吸毒人员。2015年已审结的17件贩卖毒品案件中,21名罪犯中有20名均为吸毒人员,通过贩卖毒品筹措毒资满足自己对毒品的需求,以贩养吸现象明显;2015年已审结的25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中,全部27名罪犯均为吸毒人员。3、容留他人吸毒犯罪对象中未成年人增多,占23.3%,且多次容留他人吸毒的情况增多。4、容留吸毒的场所多为KTV包房、酒店宾馆等场所。5、毒品犯罪作案手段隐蔽,一般采取单线联系等方法进行毒品交易,导致证据搜集较为困难,部分毒品犯罪分子拒不认罪,甚至当庭翻供,造成案件审理难度日益加大。

毒品犯罪案件数大幅增加,一方面是各部门加大了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难逃法网。另一方面是吸毒贩毒现象日益猖獗,屡禁不止。究其原因,首先是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吸毒人员往往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生活枯燥乏味、精神空虚无聊,在毒品的诱惑面前缺乏抵御能力,许多年轻人以吸食毒品作为一种炫耀,并且作为一种集体娱乐消遣的方式。其次是法制观念淡薄。多数的毒品犯罪的被告人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加上交友不慎,被人利用,很容易就走上了吸毒、贩毒的犯罪道路,又如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被告人,大多不知道提供场所给他人吸毒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再次是以贩养吸形成恶性循环。许多吸毒人员,走进了毒品的漩涡,需要大量的金钱来吸食毒品,而他们往往因文化程度低无一技之长,怕苦怕累无法通过正当工作维持生计,最终参与实施毒品犯罪。最后是难以扼制毒品的源头。很多毒品为犯罪嫌疑人的上家提供,二者单线联系,且犯罪嫌疑人不知晓其详细特征,上游的毒品犯罪查处难度大,造成侦查机关不能有效掌控毒品来源。

为此,武江法院建议应该从源头入手, 多方面预防毒品犯罪。1、大力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特别是针对社会闲散人员、外来人口以及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等吸毒高危人群,开展专项的禁毒法制教育,另外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禁毒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从小教育自觉抵制毒品,远离毒品。2、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的生活环境。3、构筑毒品犯罪预防体系,除将吸毒人员送到戒毒所强制戒毒外,社区和辖区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作用,密切配合,对重点涉毒人员的监管不要流于形式,要切实起到帮教扶助作用,与吸毒人员的亲属一起努力,防止其陷入复吸以及“以贩养吸”的泥潭。4、从源头遏制毒品来源,通过个案发现串案、窝案,查获毒品来源,并及时侦破。对出租房屋及娱乐场所,酒店宾馆等进行定期排查,依托群众自治组织,发挥群众力量,做到全方位、多角度的管理和防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