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法院分析教师受贿犯罪特点、原因及对策

作者:朱琴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4-08-20  浏览次数:856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3年以来,武江法院审结了2起中学校领导受贿案。

一、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犯罪主体身份集中。被告人基本上是掌握实权的单位领导。2名被告人中,1人为中学校长,另1人为中学副校长。

2、犯罪性质单一。主要是利用基建、食堂承包等职务之便收受贿赂。

3、作案次数多,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大。作案次数频繁,2起案件作案时间距案发分别达10年、11年之久,涉案金额分别为8.2万及28.1万。

4、作案手段隐秘。教育系统的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社会阅历和知识水平,2名高学历的被告人与行贿人建立了长期共同利益关系,具有较强的逃避侦查能力。

二、犯罪原因分析

1、主观上,市场经济的而发展,各阶层收入差距拉大,个别教育工作者价值观念扭曲,产生失衡心理,特别是一些身居要职的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进行钱权交易。

2、客观上,随着我国对教育事业的重视和投入,教育系统基建采购市场不断扩大,成文建筑商、食堂承包商、服装厂等商家进攻的目标。一些商家以个“感谢费”“节日慰问费”各种名义拉拢,

3、监督机制缺失。特别是缺乏民主监督,给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三、对策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决定重大事项,限制个人决策的权力空间。

2、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加强对财务、采购等重点岗位的监督。

3、强化教育预防。特别是财务、采购等重点岗位人员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4、充分发挥教职工职代会作用。扩大教职工在校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