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还款“耍蛊惑” 两失信人同被拘
“全体起立,现在宣读拘留决定!”。两名被执行人在执行法官宣读拘留决定书后,立刻被戴上冰冷的手铐,另外一名被执行人郑某因为已达成和解协议而免于执行强制措施的制裁。明明是一起去的法院,却不能一起回家,看到自己的同伴安然回家团聚,自己却因“耍蛊惑”而手戴镣铐身陷囹圄,妻儿在旁痛哭流涕,张某和蔡某才后悔莫及表示愿意还款。这是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发生的真实情景。
该起交通事故发生在2016年,张某雇佣蔡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车辆系郑某借给蔡某驾驶的,当时蔡某搭载12人)下班的过程中发生失控侧翻,导致车上搭载的一人死亡,车上其余人员受伤。根据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蔡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武江法院一审认为,张某作为雇主,应当对雇员蔡某造成的损害责任承担赔偿责任;蔡某作为肇事车辆的驾驶员,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且明知无号牌三轮摩托车不能载人上路行驶,仍驾驶该车辆载人上路行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负有重大过失,亦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郑某是肇事车辆的所有人,明知其三轮摩托车无号牌不能上路行驶且未购买保险,仍出借给张某使用,亦存在过错。法院一审依法判决雇主张某、司机蔡某赔偿死者家属84万元,车主郑某赔偿死者家属16万元。一审判决后,张某和郑某不服该判决,上诉至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上述三人均未自觉履行赔偿义务,死者家属遂向武江法院申请执行。2018年9月底,法院依法传唤三人到庭,面对死者家属,雇主张某明确表示无力归还欠款,司机蔡某表示经济困难只能支付3万元,车主郑某愿意在法院冻结的4万元退休金外,另行支付10万元。车主郑某因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在法院实施拘留前即签下保证书自行回家。因雇主张某、司机蔡某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当场宣布对二人司法拘留十五日,在妻、儿的哭送下被戴上手铐送往拘留所,这才发生本文开头的一幕。蔡某被拘后第二天,其女儿马上支付款项8万元,并就剩余款项制定了还款计划,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经拘留所对蔡某认错悔过态度的考察,蔡某也被法院提前释放出来了,剩下张某独自在拘留所度过。
武江法院执行法官郑重提醒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不要以身试法、拒不履行、抗拒执行,否则将受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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