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法院发出首份人身保护令

作者:凌永芳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04-29  浏览次数:444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韶城市民李某被其妻子王某起诉到法院,控诉其有家庭暴力行为,并申请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武江法院经审查,认为王某的申请符合规定,于是决定发出人身保护令。据悉,这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韶关法院发出的首份人身保护令。

据介绍,2006年,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在广州打工时相识,随后确立恋爱关系,2012年8月两人结婚,婚前王某已为李某生育了两个小孩。然而,婚后王某没有感受到夫妻之间应有的甜蜜,李某不仅好逸恶劳,没有家庭责任,还染上毒瘾,经常因一点家庭琐事就对王某拳打脚踢。

     为此,王某曾多次报警,也进行了验伤,但李某仍不悔改。2015年底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李某还骗王某到民政局协议离婚,结果李某在民政局不但不肯离婚,还对王某大打出手。法院审查后决定发出人身保护令,禁止李某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王某及其母亲吴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