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服处罚”到“主动撤诉” 武江法院耐心调解为酒驾争议画上“句号”

作者:叶煜杰、李欣悦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5-05-30  浏览次数:28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法官,感谢你对我的关心,经过你的释明,我决定撤回起诉”近日,武江法院成功将一起行政处罚案件的矛盾纠纷化解于庭审现场。承办法官通过庭上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原告当庭主动申请撤诉

2024年9月,原告梁某饮酒后驾驶小轿车在道路行驶时,被执行交警当场查获,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查结果为59mg/100ml另发现梁某曾于2021年6月酒后驾车被查获并处罚。据此,交警部门对梁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梁某不服,认为交警部门未告知其权利并听取其陈述申辩,遂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处罚。

武江法院承办法官在查阅案卷后发现,梁某在被查获后,对酒驾事实不持异议,且认错态度良好。开庭期间,梁某亦表现得较为配合,承办法官遂主动出击,与梁某耐心沟通,一边告知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一边语重心长地向其分析情理:“酒驾不仅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也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酒驾导致的交通事故,由酒驾方承担全部责任。另外,目前醉驾已入刑,一旦醉驾,可不止现在这么简单了,面临的是坐牢,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后孩子考公、进军校都会受到影响。既然你在三年内已经两次酒驾,何不趁此好好反思,避免在今后酿成大祸?”在法官细致入微的释明下,梁某逐渐有了触动,并当庭撤回起诉,该起行政处罚争议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