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举债之名拒还款,武江法院强力执行促案结

作者:王镭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10-24  浏览次数:54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被执行人以被欠债为名,趁机讨债未果拒还款……然而,被欠债不应成为自己拖欠他人还款的理由,正当权益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否则将受到法律惩戒。近日,武江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释法说理、拟采取司法拘留,有力执结一起执行案件,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胜诉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刘某为一家装修设计公司实际负责人,因与申请执行人吴某就装修项目中假山建造的结算工程款产生纠纷被诉诸法院,武江法院依法判决刘某支付工程款20000元给吴某,但判决生效后,刘某未予履行,吴某向武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武江法院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刘某到庭,被执行人刘某表示我对涉案判决不服,按照施工协议假山建造并未完工,吴某擅自停工造成的损失并未在结算款内抵扣并且,我之前从事装修行业,现在处于无业状态,无法履行涉案判决义务。

执行干警一方面刘某释法说理:假山建造和未完工的案件事实已经审理认定,其主张当时未完工的造价款未予鉴定或进一步证明,所以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另一方面,详细阐述不及时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后果。经执行干警耐心释明,刘某表示:“我认可生效判决,但是身无分文,只能向之前打工处的老板借钱来履行涉案义务。

但刘某借钱过程中举止蹊跷,借钱的老板在按照法院提供的一案一账户转账10000元后更是对法院执行一通谩骂刘某随后还表示对剩余案款拒不履行

申请执行人吴某申请法院宣布对被执行人刘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羁押前往拘留所途中,刘某眼看拘留所越来越近,意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性,紧急向亲友筹款还钱,摄于强制执行威慑力,于拘留所门前当场还清全部欠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在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刘某强制措施的返回途中,被执行人刘某向执行干警承认错误,并表示实际上一直与亲戚合作做装修工程,自身也有债权在外未能讨回,但并未如吴某一样去起诉和申请执行。之前跟你们法院向所谓的老板借钱,其实是向其讨债,借被法院强制执行之由企图多讨一些债权,不料对方给付部分钱款后拒不还款,还称法院执行无情无义不讲道理,导致自身也差点被司法拘留。

强制执行阶段应积极履行自己的涉案债务,自身的债权应积极寻求法律途径予以维护,如若所诉债权得到胜诉判决,也可以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兑现自己的胜诉权益而不能一味以身试法,将自身的权益系于案外人的良知上。武江法院执行干警借此再次释法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