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司法守护“银发人生” 武江法院发出全市首份《赡养指导令》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次数:283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敬老、爱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中,为妥善解决和化解家庭生活矛盾,向怠于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发出全市首份《赡养指导令》

此前,耄耋老人王婆婆因身体病痛,多次要求到医院医治,其子女则认为王婆婆所患的为老年人常见病,只需多保养身体,不适随诊即可,故忽视王婆婆的就医要求,双方之间沟通不畅,内心出现隔阂。2023年春节后,王婆婆从外地回到韶关单独居住,四子女以各自有家庭需要照顾等为由未予陪同照料,双方因此矛盾不断扩大,王婆婆遂将四名子女起诉至武江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四名子女轮流承担赡养义务并支付赡养费用。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了解到上述情况后,多次组织王婆婆的四名子女进行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四名子女,王婆婆已年老体弱,赡养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但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开庭当日,承办法官认真听取王婆婆及其四名子女的陈述,针对双方的分歧点从家庭伦理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等方面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说,引导双方进行有效沟通,并当庭向王婆婆四名子女发出《赡养指导令》,督促其多关注王婆婆的身体、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引导阿婆的四名子女积极履行对母亲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庭审后,双方沟通态度均有所好转承办法官抓住事情转机,一直在做“背对背”调解工作。

几天后,王婆婆主动致电承办法官,表示其欲撤诉。最后,王婆婆在承办法官见证下,签署了撤诉申请书并提交给了法院,该赡养纠纷案件最终以王婆婆主动撤诉而结案。

发出《赡养指导令》,是武江法院将履行司法职能融入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基层社会治理的有益尝试,旨在修复人伦亲情,敦促责任履行,彰显了司法的良善和温暖。下一步,武江法院将进一步探索办理涉老案件的新思路、新方法,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老年人权利维护与社会综合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涉老审判和老年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