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法院联动联调促和解 实质化解跨区域行政争议
近日,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联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多方协调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引导原告英德市石牯塘镇黄洞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黄洞村委会)和英德市石牯塘镇联山瑶族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山村委会)分别与第三人乳源瑶族自治县大布镇夹水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夹水村委会)6个村民小组当庭达成和解协议,最终8件案件的原告撤回对被告乳源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的起诉。
据了解,原告黄洞村委会和联山村委会持有《山权林权所有证》和《林权证》,第三人夹水村委会6个村民小组持有《林权证》,因双方各自持有的《林权证》所登记的重合部分的林地所有权权属问题产生争议,两原告遂诉至武江法院,请求被告撤销其颁发给第三人6个村民小组的8份《林权证》。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经审查发现,如果涉案争议林地的权属问题不先经相关政府确权便直接判决撤销《林权证》,《林权证》虽被撤销,但权属问题仍未解决,实际上不利于林权的稳定以及村民小组利益的保护,遂向原告了解情况,向其释明上述利害关系,建议其就重合部分的林地所有权权属问题向政府部门申请调处。
“法官,您说的我也明白,但我怕政府部门不受理调处,又怕第三人也起诉要撤销我的《林权证》,到时我就被动了啊…… ”得知原告的顾虑后,承办法官再次梳理案情,由于涉案争议林地位于英德市与乳源县交界处,部分属于英德行政区域,部分属于乳源行政区域,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原告所在地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就起诉撤销《林权证》的类案处理思路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当地政府对该类问题的处理态度。在统一了处理思路后,承办法官向第三人释明上述情况,并联动清新法院共同对第三人进行释法说理,动员第三人与原告达成和解,暂时搁置《林权证》登记存在重合的问题,由其中一方就重合部分权属问题向相关政府申请调处,以最大程度减少双方诉累,实质化解纠纷。
开庭当天,承办法官并未直接进入庭审程序,而是组织原告和第三人进行庭前调解,被告乳源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亦积极参与其中。最后,原告和第三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同意就各自林权证重合部分的林地所有权问题先行向有关政府申请调处,而后再根据政府裁决或法院判决处理登记问题。原告当场向武江法院申请撤诉,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此次联动清新法院促成行政争议化解是武江法院的又一次有效尝试。近年来,武江法院始终坚持府院联动、院院联动、多措并举,持续加大力度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了解争议实质、耐心释法说理、多方协调解决、搭建沟通桥梁等,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真正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身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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