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法官力促矛盾化解 16万元执行款现场给付

作者:郑曼玲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8-01  浏览次数:4221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在武江法院执行法官数月的协调下,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调解室握手言和,被执行人当场给付16万元赔偿款,长达三年的矛盾纠纷就此消弭。

2019年,唐某驾驶货车与宋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宋某受伤及两辆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认定,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宋某承担次要责任,双方因赔偿金额产生纠纷,宋某将唐某诉至武江法院。武江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唐某需向宋某赔付19万余元,但唐某在懊悔之余也认为宋某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希望能够私下协商适当减少赔偿金额,宋某则认为唐某种种说辞只为逃避赔付义务,不愿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双方情绪对立,矛盾持续激化。因唐某始终未能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宋某遂向武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致电双方沟通,“法官,我愿意赔偿,但我跟宋某也商量了很多次,疫情发生后我的经济来源不稳定,实在是无法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钱。”执行法官通过联系唐某,并查询其财产情况了解到,唐某赔偿态度积极,但确实不具备一次性偿还19万余元的能力,于是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协商还款方案。“法官,只要他能一次性把赔偿款支付给我,我同意适当减少赔偿金额。”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后,执行法官就赔偿金额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均同意一次性支付赔偿款16万元。

给付当天,唐某在武江法院调解室将其筹措到的16万元现金交付给宋某,双方签署执行和解笔录,握手言和,多年恩怨至此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