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学员到武江法院旁听庭审 提升法治意识 促进依法行政

作者:周梦茹、郑曼玲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10-24  浏览次数:918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9年10月24日,中共韶关市委党校2019年中青二班的50名学员在老师的带领下到该校依法行政教育实践基地——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旁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公开开庭审理,近距离直观了解庭审全过程。

 

当天,学员们旁听的是原告曾某诉被告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某市人社局)劳动、社会保障行政确认一案。该案原告曾某的丈夫朱某生前是某保安公司的总经理,今年初,朱某乘坐他人驾驶的轿车去往坪石某工厂查岗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交警认定朱某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保安公司为朱某申请工伤认定,某市人社局受理后认为无法确认朱某发生交通事故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据此决定不予认定工伤,曾某不服,遂诉至法院。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就朱某发生交通事故及其日常工作职责等相关案件事实进行了询问,并组织当事人就案件证据进行了质证。合议庭认为,案件争议焦点在于朱某当晚是否要去坪石查岗,对此曾某提交了微信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来佐证观点,某市人社局对此则没有穷尽调查职责,对朱某当晚的行为没有进行明确的评判,没有扎实的证据推翻原告初步的证明,故合议庭一致认为某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存在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依法应予撤销。评议结束后,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

 

当天下午三点,行政庭法官们来到市委党校,与学员们就上午的庭审进行座谈交流,主审法官向学员们分析了合议庭评议的思路,并以该案作为切入点,向学员们阐述证据的重要性,提高学员们的证据意识。“听了法官对案情的分析,我也对自己平时的工作进行了反思,例如证据有无达到确凿、充分的标准,程序方面有无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等,今后我一定要在工作中自觉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经得起法律的考验。”一位学员在会上发言如是说道。

据了解,市委党校与武江法院于今年4月份共建依法行政教育实践基地以来,共组织党校学员旁听庭审及座谈交流活动6次,向256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了依法履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及法治政府建设等相关行政法律知识培训,以案促学,以学带思,提高了学员们的学习热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