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时审结3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武江法院民商事速裁再提速

作者:李智敏、郑曼玲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9-27  浏览次数:830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9年9月27日下午,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三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案件经开庭审理、合议庭合议到当庭宣判仅用1小时,审判效率大大提高,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肯定

 

    上述三起案件三原告为一家三口,因被告刘青(化名)违法停放小汽车,在开车门时与正常驾驶摩托车的原告吴浩(化名)发生碰撞,导致吴浩及共同乘摩托车的妻子、儿子受伤。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青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因刘青拒绝赔偿,吴浩及其妻儿遂向武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青赔偿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开庭前,案件主审法官组织人民陪审员仔细对案情进行了研究梳理,因多次联系被告无果,武江法院遂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并当庭宣判,支持原告诉请赔偿的部分因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原告当庭表示不上诉。

    据了解,2017年以来,武江法院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组建速裁团队,不断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和速裁程序规程,通过繁简分流,兼顾案件差异,做到简案快审,从而缓解日益突出的人案矛盾。截至20199月底,武江法院速裁团队共受理案件1516件,审结1410件,标的金额1.38亿元。自2019年7月25日《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民商事速裁案件识别标准》《关于民事裁判文书简化改革的规定(试行)》施行以来,该院速裁案件简化文书使用率达60%,月结案率比未使用简化文书前提高约20%,实现了公正与效率在更高层次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