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法院分析民间托管机构开展托管服务 引发民商事案件的情况

作者:凌嘉华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7-31  浏览次数:986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年来,由于父母外出务工或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得不把孩子送往托管机构,校外民间托管机构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这些民间托管机构给孩子的校外生活和管护提供了一定的帮助,客观上解决了一些家长因工作无暇顾及孩子等实际困难,满足了社会的部分需求。但是由于缺乏标准和监管缺位,经营不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潜在的安全、卫生、消防隐患等问题可能引发各类民商事案件。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暂未受理民间托管机构在开展学龄前儿童、学生托管服务中引发的各类民商事案件,但根据该院调查情况,结合其他法院办理的该类案件情况,对其进行分析梳理,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案件的总体情况及特点

1、涉及案由包括有健康权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食品安全纠纷、合同纠纷等。

2、当事人原告方多为学龄前儿童、学生家长,被告方多为托管机构及其法人代表。

3、民间托管机构存在未备案、没有正规经营场所、经营管理较为混乱等情况,给孩子的人身安全带来一定隐患。

4、由于民间托管机构硬件设施、教学质量参差不齐,学生在托管机构中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后,各方如何承担责任常引发争议。

二、纠纷形成的原因及危害性

1、民间托管机构的设施安全隐患常致伤害发生。目前法律对营利性民间托管机构的场所并没有统一的安全标准和要求,现实中这些托管机构一般是租借在商住两用楼或普通居民住宅,甚至是地下室,大多存在设施不完善、场地狭小、设备简陋等问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2、非正规注册的托管机构管理较混乱、获赔难。当前一些托管班为个人开办,没有经过正式的工商、教育部门注册和许可,师资力量薄弱、管理较为混乱,还存在饮食卫生等隐患,易发生人身伤害事件。一旦发生损害,由于资质不全、责任不清等问题,家长、学生的合法权益难以有效保障。

3、主管部门不明确,成“监管盲区”。民间托管机构的管理,不仅涉及教育、工商管理部门,还涉及到收费、公安、消防、卫生等一系列领域,但是目前还没有专门规范托管机构监管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办法,出现托管机构监管完全缺位的现象。

三、解决对策及建议

1、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建议由教育、卫计、工商、消防、公安、食药监等部门联合牵头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对托管机构的性质、开办条件、审批程序、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做到部门监管有据,托管服务规范,形成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使校外托管机构设施完善,确保安全。

2、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推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议教育、人社等部门要把现有民间托管机构的服务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制定详细培训规划,经考试合格后发给相应的资格证书。

3、规范审批登记程序。民间托管机构作为新行业,目前各地做法不一,有的按教育机构向民政部门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也有按家政服务行业向工商部门进行企业注册登记。鉴于民间托管机构经营性强、寄餐寄宿服务为主以及部门监管能力情况,建议由工商部门负责注册登记,并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开办标准和审批程序,在取得消防、卫生等许可证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再由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