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拖欠货款九十万 法官辗转千里促履行

作者:朱琴 谢祥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3-23  浏览次数:299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近日,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成功将一公司长期拖欠的近90万元货款足额执行到位。

2011年底,韶关市某混凝土公司(下称混凝土公司)与汕头市某建筑公司(下称建筑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由混凝土公司向建筑公司供应预拌混凝土,双方约定了价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混凝土公司依约履行,但建筑公司承直至工程竣工也迟迟不付货款。经双方核对,建筑公司累计尚欠混凝土公司货款230万余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混凝土公司将建筑公司诉至武江法院。

经法院审理判决,建筑公司支付了部分货款后,剩余近90万元一直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混凝土公司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查询到被执行人在河源、惠州、中山等地有存款可供执行,当即办理好向相关手续赶往存款数额最大的的河源市采取执行措施。当执行法官到达河源后,经银行查询得知被执行人建筑公司已于前一天下午将账户内600万元转走了,目前只剩余20多万元,执行法官当机立断,将该笔款项扣划并对账户进行额度冻结,同时马上赶往惠州、中山两地,依法扣划了近40万元。

     面对法院执行的威慑力,几天后,被执行人建筑公司经理主动来到法院表示愿意将剩余20多万元的执行款交齐,至此,武江法院执行法官辗转1000多公里,最终将90万元货款足额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