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邀约堂叔及女友贩毒均获刑

作者:朱琴 彭丹丹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06-27  浏览次数:377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韶关一男子除自己贩卖毒品海洛因及冰毒外,还叫其堂叔帮忙和同居女友帮忙贩卖,最终三人均获刑。近日,武江法院一审宣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上述被告人陈某顺、陈某永、吴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个月至三年不等的刑期。

法庭经审理认定,2014年底至2015年中旬,被告人陈某顺租住于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某出租屋,在此居住期间,被告人陈某顺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给其堂叔,即另一被告人陈某永及其他吸毒人员共计10.5克。同时,被告人陈某永又多次帮助陈某顺贩卖毒品给多名吸毒人员共计2.25克,而陈某顺的女朋友即被告人吴某也帮助其贩卖毒品给他人人共计1.36克。

2015年中旬,公安机关在出租屋内查获被告人陈某顺持有的疑似毒品一批,经鉴定,查获的其中29.1克疑似物品中均检测出海洛因成分;查获的其中3.1克疑似物品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分。

三被告人在法庭上均表示认罪悔罪。

韶关市武江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陈某顺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贩卖毒品海洛因及甲基苯丙胺共计43.21克,被告人陈某永、吴某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海洛因,情节严重,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陈某顺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三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