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法院参加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

作者:凌嘉华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11-19  浏览次数:822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0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在分会场参加会议,该院在家院领导及各部门干警代表参会。

 

会上,最高院院长周强宣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同志重要批示,最高院政治部主任马世忠同志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吉林高院、河南汝州法院、北京朝阳奥运村法庭等13个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单位代表及先进个人作经验交流,他们围绕人民法庭加强政治建设、专业化建设,提升司法为民能力,发挥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中国建设职能作用等方面,介绍了各具特色、颇具成效的工作经验。

周强院长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全面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实现新发展,为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会后,武江法院迅速召开会议,将会议精神传达至每位干警。该院院长唐永华要求,要坚决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及周强院长讲话精神,将人民法庭工作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和完善“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努力探索具有武江特色、体现时代特征、满足人民需要、彰显制度优势的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更好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夯实平安武江建设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