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作者:执行局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8-27 浏览次数:777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本院在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武江支行与张华、韶关市中艺文化广告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张华名下的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7号富康楼302、303房进行评估、拍卖。经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15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sf.taobao.com/0751/11)进行为期60天变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7号富康楼302、303房。
变卖标的权属所有人:张华
变卖法院: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电话:0751-8551254、0751-8550808
需要了解上述变卖物的变卖底价、变卖时间、地点、变卖公告以及变卖过程中拍卖物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本院联系。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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