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纪检监察室派员参与 武江法院开展摇珠全程阳光司法
作者:朱琴、李金凤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5-18 浏览次数:387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7年5月16日,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摇珠工作,对该院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确定笔迹鉴定机构。为充分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双方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该院还邀请了纪检监察室派员参与,全程监督本次摇珠过程。
据悉,为加强司法委托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法院要求,韶关各基层法院自2017年2月1日起自行负责本院司法委托工作,按照规定组织摇珠等随机的方法选定鉴定机构。今年以来,武江法院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摇珠工作流程,由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在广东法院司法委托入选专业机构的名册中,根据每个案件的基本情况选择3-5个相应委托鉴定机构作为待选,提前三天通知涉案双方当事人全程参与摇珠,方便监督和提出异议;摇珠确定委托鉴定机构后,向鉴定机构送达《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受理回执》及相关鉴定材料,其受理后再出具受理通知书给法院。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使法院摇珠选定委托鉴定机构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武江法院在整个摇珠过程中,由该院纪检监察人员和当事人全程监督见证,并共同在《司法委托机构摇珠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摇珠结果,杜绝了暗箱操作,确保了司法公正。一直以来,武江法院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廉政监督员及其他社会群众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调解,将该院各项工作置于阳光之下,主动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努力实现“让每一个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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