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规克扣员工加班费 法院依法维权为员工撑腰

作者:凌嘉华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1-26  浏览次数:452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张先生等十三位员工终于拿到被公司克扣的加班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共八万多元,与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连连握手表示感谢。

张先生等十三位劳动者自2014年初进入汕头市某建筑总公司工作,被安排在韶关市某项目保卫部从事保安员岗位。汕头市某建筑总公司招工时承诺,员工每天每班工作8小时,月工资2000元,节假日加班费按国家劳动法补发。但自2015年4月起,该建筑公司决定将保安员工作时间延长,每天每班工作12小时,月工资3000元,并在2014年7月份取消了休假和节假日加班费。张先生等认为汕头市某建筑总公司的行为违反劳动法,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遂向韶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追索周末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仲裁院立案审查后,依据相关规定依法裁决汕头市某建筑总公司需支付八万多元给张先生等十三位员工。

该案裁决后,由于汕头市某建筑总公司迟迟未履行法律义务,多次以资金紧张为由,拒不向张先生等员工履行补发义务,张先生等向武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该案后,对汕头市某建筑总公司从金融、车管、房管、工商等部门进行多方位查询均无资产可供执行,同时该公司在韶关市劳动监察大队的保证金也因未结算而无法执行。随后,执行法官在全国执行查控系统对第三人汕头市某建筑总公司韶关分公司查询后发现有足额资产可供执行,立即采取强制措施以防资金转移。

“接到电话时,心里太高兴了,今天一大早法院还没开门就来等着了。”在案款发放现场,已到场的十三名劳动者自发排起了长队,拿到执行款发放单后都笑逐颜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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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款发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