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法院致力破冰“执行难”工作
作者:凌嘉华、骆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2-24 浏览次数:420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期,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大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精心部署,主动出击,成功执结一起长达4年的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
2013年,梁平、梁谭(均为化名)因共同伤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分别赔偿被害人16万余元,二人刑满释放后一直未自动履行已生效判决。
2016年底,韶关中院将该案指定武江法院受理。立案后,武江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梁平、梁谭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限期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并依法采取相关措施,由于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材料,案件执行一直没有进展。2017年初,执行法官了解到梁平正在装修老家房屋,立即前往当地,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法官,梁平慌称装修款项是赊账的,拒不承认有能力履行义务,法官遂要求其停止装修并对房屋依法进行查封。
经多方面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梁平、梁谭多年在外地打工,最终确认二人是有能力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却拒不履行。一方面,法官积极联系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司法所、村委干部,联合向其反复宣讲法律法规,阐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联动多方力量促解决执行难;另一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该案法律文书等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准备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法院强大的执行威慑力面前,梁平、梁谭对自己逃避执行的行为作出检讨,表示愿意积极履行全部法律义务。当天下午,梁平、梁谭前往法院交付赔偿款,至此这起情节恶劣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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