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人心的“特殊”锦旗
在司法实践中,当案件成功执结时,申请执行人向法院干警赠送锦旗以表达感谢,是常见的场景。然而,被执行人主动赠送锦旗的情况则极为罕见。最近,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收到了一面“特殊”的锦旗,它来自远道而来的被执行人骆先生,锦旗上书写着“公正执法为民解困 善意执行温暖民心”十六个大字。
“本来我打算写‘一个温暖的执行团队’,因为刘法官的团队里,每个人都很温暖。”专程从湖北安陆赶来韶关武江的骆先生笑着说。骆先生曾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2021年,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骆先生无力偿还别墅的银行贷款,便将别墅出售给他人。买方为此支付了20万元定金,并垫付了近50万元的银行贷款。然而,由于拖欠贷款金额过高,别墅最终被法院司法拍卖。由于骆先生无法交付别墅,买方将其诉至武江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骆先生需归还对方垫付的贷款,以及负担逾期还款利息,并双倍返还定金。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查明骆先生名下持有湖北某生物科技公司95%的股权,同时在湖北安陆拥有三处商铺。经调查,该生物科技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研发企业,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未来有望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骆先生正是为了经营该公司,才导致资金紧张,被迫出售别墅。如果直接处置骆先生名下的股权,可能会改变该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而影响其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在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后,执行局决定先行处置骆先生名下的三处商铺。经过一轮拍卖、二轮拍卖以及变卖阶段,三处商铺均未能成功拍出。按照规定,接下来应启动对骆先生股权的处置程序。然而,考虑到该生物科技公司位于湖北,股权处置涉及的评估和调查工作难度大、周期长,且势必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企业信誉产生不利影响,执行法官从有利于双方的角度出发,多次耐心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在执行法官的引导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逾期利息,骆先生一次性支付申请执行人90万元,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骆先生表示,正是因为武江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才让他摆脱了困扰自己多年的案件包袱,能够安心经营企业。因此,他专程从湖北赶来韶关,当面向案件执行团队赠送锦旗,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这面锦旗不仅是对武江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彰显了法院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企业发展的司法智慧与担当,更是一种鞭策。接下来,武江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优化执行方式,提升执行质效,以“如为我执”的意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进一步彰显执行工作的力度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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