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还是“电诈”? 男子组织多人偷越国境被判刑
作者:朱雯、李欣悦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8-10 浏览次数:786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随着一些媒体的宣传,国人因高薪工作的吸引被骗到境外工作的事件得到了广泛的关注,而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近期也宣判了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案件,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2020年8月,黄某通过推送微信联系方式将电诈上线同伙介绍给宋某(已另案判决),合谋宋某介绍、组织他人到缅甸工作以从中获利。随后,宋某以承诺短期内可获得高收入引诱十人偷越国境到缅甸工作。出发前,宋某将十人的身份证信息发送给黄某,由黄某等安排购买韶关至云南的火车票。之后,十人从韶关出发,搭乘火车到达云南后,由黄某通过微信与他人联络交通、食宿问题及支付相关费用,并在当地组织偷渡的人员的协助下,辗转数日在云南某地偷越国境线到达缅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同年10月,黄某又通过相似的方法,以“到云南边境从事网络主播”为由组织引诱另外三人偷渡到缅甸。期间,由黄某带队,负责组织、指挥、策划三人的行程、交通、食宿等方面的事宜。
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伙同他人组织十三人偷越国境,人数众多,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遂一审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案业已生效。
【法官提醒】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指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幸福生活是靠双手奋斗得来的,天上从来不会掉馅饼。我们要自觉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依法办理出入境手续,抵制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从事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同时,找工作要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对工作信息多加甄别,切勿轻信境外高薪工作的诱惑,不仅可能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甚至可能连基本的人身财产安全都无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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