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两级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 推动行政争议有效化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作者:朱琴、胡敏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10-27  浏览次数:389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7年10月25日,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因举报人不服行政机关对其举报作出的答复及复议决定而提起诉讼的案件。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药监局)局长黄庆忠、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武江药监局)局长王鸽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这是该院作为全市基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后,审理的全市首宗市、区两级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

张某在我市某大型超市购买天山雪菊,发现包装上存在双重生产日期遂向武江药监局进行举报。武江药监局对此进行答复后,张某因不服该答复意见又向市药监局申请行政复议,因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武江药监局作出的《投诉举报答复函》及市药监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案件庭审过程中,两级药监局负责人认真听取了原告对其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的意见,也积极作出了回应。法庭在充分调查,听取各方陈述意见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据了解,为规范行政机关应诉行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韶关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底出台了《韶关市行政应诉工作办法》,武江法院也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本案中,市药监局局长黄庆忠在庭审结束后表示,通过出庭应诉直接倾听到了人民群众的声音,对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有了更深入、更全面的审视,也必将对提高政府公信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武江法院行政庭法官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充分体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理念的强化和法院联动机制的成效,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满足了老百姓“告官要见官”的诉求,开启了“民告官”不再“难见官”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