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多种互联网平台公布扫黑除恶举报方式,扩大线索来源
作者:刑庭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4-28 浏览次数:689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推进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及时掌握相关涉黑涉恶线索,有效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我院设置了扫黑除恶专项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举报传真,并将以上举报方式在本院公告栏及社交网络平台、门户网站上公布,扩大线索来源范围,有效实现精准打击。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灾难,而且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踊跃举报,全民合力,坚决打赢这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还一方平安。
我院将严格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区扫黑办《武江区涉黑涉恶线索管理暂行规定》接收、梳理、登记、上报相关举报线索,坚持保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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