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中院到武江法院开展廉政约谈持续推动基层单位作风建设

作者:朱琴 杨琼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03-08  浏览次数:502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 持续推动法院作风建设,2016年3月7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张旗胜一行前往武江区人民法院开展廉政约谈。C:UsersAdministrator.USER-20161230TZDesktop6年信息6年度信息已用照片(2016.03.07)韶关中院到武江法院开展廉政约谈持续推动基层单位作风建设.jpg

张旗胜组长一行主要约谈了武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雪梅和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邱华英,并对其他党组成员进行了集体约谈。约谈中,张组长传达了上级有关党廉会议和文件精神,并对约谈对象提出了具体要求:一、加强学习。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法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全面领会思想内涵,深刻把握精神实质,明确肩上责任。二、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履行从严治党责任,建立健全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以及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方案,从制度上明确各责任主体职责内容,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三、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和最高院的“五个严禁”,深入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坚决杜绝“四风”,整治“六难三案”。四、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要充分认识当前反腐形势,牢固树立越往后执纪越严,越往后追责越严的理念,严格按照“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武江法院院长韩雪表示,将严格执行廉政约谈制度,层层传导责任,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全面从严治院意识,增强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担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