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210万却收不到房 法院执行追回购房款

作者:谢祥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05-23  浏览次数:396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买房是人们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韶关四名买房者交了首付并向银行贷款凑齐购房款交给开发商后,却迟迟收不到房,导致对新家的期盼落空。近日,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成功促使开发商将四户买房者的购房款210多万元交到法院,有力地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2014年底,赵小姐等四户人家(下称四户人家)与韶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时交付购房款,而开发商却未能如约交付房屋。双方协商未果,四户人家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解除了双方的购房合同,开发商应退还购房款共计210多万元给四户人家。判决生效后由于开发商一直未履行义务,四户人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经查询,开发商无足额银行存款可供执行,同时该公司开发的房产均已抵押给银行。为此,执行法官首先查封了一定数量的房产,同时让开发商负责人到庭,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利害关系。面对法律的震慑,开发商负责人很快将购房款等共计210多万元交到法院,本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