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加建影响租户生意 法院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作者:朱琴、谢祥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11-02  浏览次数:358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胡威(化名)租下一商铺作为餐馆经营,不料刚开张不久,屋主在商铺上加建房屋,影响到了餐馆的日常经营。近日,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强制执行下,将租户胡威的损失执行到位,有力地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2014年底,胡威与龚立文(化名)协商一致,约定胡威租用龚立文位于韶关市武江区一商铺,并具体约定了房租等相关事宜。合同签订后,胡威交了1.2万元的押金,龚立文也将商铺交给胡威使用。2015年初,龚立文在租给胡威的商铺上加建楼层,给其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双方开始产生争议。2016年初,胡威退出租赁商铺。而后双方就解除合同协商未果,胡威遂将龚立文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龚立文应支付装修补偿款5000元及退回1.2万元房屋押金给胡威。判决生效后,龚立文迟迟不履行义务,无奈之下,胡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依法查询到龚立文在银行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遂火速采取措施,依法对其该笔存款进行扣划。本案款项能如此迅速执行到位,得益于法院的执行查控系统,实现高效、精确和全面掌控,形成了系统的执行快速反应机制,有力促进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