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弱势群体“撑腰” 以柔性调解“止争” 武江法院和谐化解工伤劳动争议
近日,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工伤劳动争议案。承办法官针对劳动者的诉求进行深入分析,积极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2年12月,叶女士入职某建筑公司。2023年6月,叶女士在公司承建的工地工作时,不幸被转运过程中坠落的砖块砸伤,并送往医院治疗。同年8月,经武江区人社局认定为工伤。而后经韶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劳动功能障碍登记为九级,同时确认停工留薪期为5个月。
因案涉项目工地只参加了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叶女士的工伤保险待遇无法得到全面保障,公司又迟迟不处理其工伤待遇要求,叶女士向韶关市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时间,同时要求公司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伙食费、护理费合计16万余元。仲裁院经仲裁裁决确认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时间,支持了叶女士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共计9万多元。
叶女士不服仲裁裁决,向武江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仔细研判了案情,认为案涉项目工地已参加了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该保险只要公司配合叶女士进行申领,那就可以赔偿叶女士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住院伙食费,其余部分可以继续与公司协商沟通。为此,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公司项目负责人,将法理情多方面融合,耐心释明法律关系、劝导换位思考。
“叶女士在你们公司工地上工作时受伤,认定为工伤,她依法享有获得相应工伤待遇的权利。你们因工伤保险保障不全面,未能及时处理她的诉求,这才引发争议。叶女士现在生活、康复都需要钱,作为企业,咱们也要考虑员工的难处。继续打官司,你们在行业里的口碑、和员工间的信任都会受到影响,后续招人、接项目可能都会遇到阻碍。现在只要配合申领保险可以让叶女士得到部分赔偿,而且如果通过调解,妥善处理员工的诉求,还能避免陷入长期的诉讼纠纷,将精力集中在公司经营上,这才是双赢的选择。你觉得呢?”公司负责人听取承办法官的意见后,积极与叶女士进行沟通。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叶女士与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双方的解除劳动合同时间,同时由公司向叶女士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共计10.5万元,并配合叶女士办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费用申领手续。至此,本案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武江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积极主动采用多元化、人性化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纠纷,尽最大努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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