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法院解怨释结 化解婚姻登记争议

作者:叶煜杰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10-16  浏览次数:227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高效化解一起婚姻登记案,承办法官快速找准纠纷症结所在,解开当事人心头疙瘩,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22年底,林先生与谢女士相亲认识,因家庭催促,双方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便仓促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之后双方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导致感情破裂,于2024年9月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约定女儿由林先生抚养。离婚后,谢女士以其患有精神病为由,主张系林先生在其精神病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哄骗其办理离婚登记,遂诉至武江法院请求撤销离婚登记。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阅卷后发现,谢女士的病情一直较为稳定,且两人在离婚时已签署离婚协议,离婚登记程序亦合法合规。承办法官认为此案还有调解空间,故采取背对背方式进行调解,了解谢女士目前病情及诉求,得知谢女士诉讼的目的是对离婚协议约定的补偿数额不满意,也担心女儿的探望权无法得到保障时,承办法官立即联系林先生协商离婚补偿款等问题,林先生表示同意调解的前提是谢女士先将女儿的户口转至林先生名下,对于离婚补偿款则未明确表态。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并不难判,但电话中双方情绪波动较大,如果双方的情绪和怒气没有消除,一判了之会留下较大安全隐患,遂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你一言我一语中,双方表达了长期积压的情绪。承办法官倾听了双方的陈述后,聚焦双方关注重点寻求“最优解”,通过情理法多维度向双方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谢女士当场主动撤回起诉。

下一步,武江法院将继续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力度,深挖行政争议背后的根源,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实现案件办理质量、效率双提升的同时达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