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依托咪酯!“上头电子烟”别碰
作者:李玥玢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8-26 浏览次数:214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期,有不法分子利用“依托咪酯”的麻醉作用,将其用作毒品的替代品添加在电子烟里进行销售,这些电子烟披着“合法”的虚假外衣,悄悄潜伏在我们身边,侵蚀着我们的身体健康……这些依托咪酯“上头电子烟”不能吸,更不能卖!来看看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案件。
2023年2月份,被告人吕某通过微信联系一男子购买了30个含有依托咪酯的烟弹后,以400元至600元不等的价格在某酒店先后将烟弹贩卖给何某、申某等多人,从中非法获利,销售金额合计4688元。该案公诉机关以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对吕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时提出由其承担销售金额十倍的赔偿金。
武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的麻醉药品而销售,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其行为已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对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46880元等刑罚。
【法官说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施行,依托咪酯已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只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才可以合法使用和销售依托咪酯制剂及原料,任何人不得通过非法途径获得。人民法院提醒,吸食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就是吸毒,向他人出售则是贩毒,切记珍爱生命、提高警惕、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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