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法院:药品买卖起纠纷 实质化解促和谐
近日,武江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医院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的同时,促进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获得了双方的一致认可。
某医院从某医药公司购买药品后,因资金问题拖欠该医药公司700万余元货款,该医药公司经催收货款未果,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货款及违约金。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但考虑到医院的特殊性,若不能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即使该医药公司拿到胜诉文书,对于医院的发展以及双方后续的合作都会产生诸多影响。
“一纸判决容易,但是更难、更重要的是彻底化解双方矛盾纠纷,让双方都能恢复正常经营!”带着这样的想法,承办法官在庭审前先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我们双方合作之前一直十分融洽,但因医院目前资金周转问题导致未能及时付款,我们也感到很无奈!”“对方医院一直是我们的合作伙伴,这次拖欠货款,确实给我们带来一定损失,我们也希望可以早日妥善解决,这样良性合作才能长久。”
详细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便在庭审时,厘清争议焦点,分析双方利弊,向双方做起了思想工作:“判决不是目的,给被告一点时间,才能更好地还款义务”“医院即使暂时经济困难,但仍要遵守诚信原则”……在法官耐心释法说理下,双方当事人基本达成调解意向。庭审后,法官还持续进行跟踪,做好双方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分期+承兑汇票支付的调解方案。
该案是武江法院坚持“如我在诉”理念,积极为人民群众解决纠纷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武江法院始终把“预防在前”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调解优先”作为鲜明导向,把“依法调解”贯穿工作始终,把“实质调解”作为根本目标,推动完善“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全程服务”解纷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武江法院将继续精准把握司法的力度和温度,深度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千方百计推进案件实质性化解,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推动建立和谐医疗关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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