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法院:药品买卖起纠纷 实质化解促和谐

作者:黄嫔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8-23  浏览次数:171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武江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医院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的同时,促进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获得了双方的一致认可。

某医院从某医药公司购买药品后,因资金问题拖欠该医药公司700万余元货款,该医药公司经催收货款未果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货款及违约金。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但考虑到医院的特殊性,若不能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即使该医药公司拿到胜诉文书,对于医院的发展以及双方后续的合作都会产生诸多影响。

一纸判决容易,但是更难、更重要的是彻底化解双方矛盾纠纷,让双方都能恢复正常经营带着这样的想法,承办法官在庭审前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我们双方合作之前一直十分融洽,但因医院目前资金周转问题导致未能及时付款我们也感到很无奈!”“对方医院一直是我们的合作伙伴,这次拖欠货款,确实给我们带来一定损失,我们也希望可以早日妥善解决,这样良性合作才能长久。”

详细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便在庭审时厘清争议焦点,分析双方利弊,向双方做起了思想工作:“判决不是目的,给被告一点时间,才能更好地还款义务”“医院即使暂时经济困难,但仍要遵守诚信原则……在法官耐心释法说理下,双方当事人基本达成调解意向。庭审后法官持续进行跟踪,做好双方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分期+承兑汇票支付的调解方案

该案是武江法院坚持“如我在诉”理念积极为人民群众解决纠纷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武江法院始终“预防在前”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调解优先”作为鲜明导向,把“依法调解”贯穿工作始终,把“实质调解”作为根本目标推动完善“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全程服务”解纷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武江法院继续精准把握司法的力度和温度,深度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千方百计推进案件实质性化解,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推动建立和谐医疗关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