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法院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作者:骆佩雯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8-21 浏览次数:156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文件,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对于确保审判机关公正司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审判机关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持续保持严的基调、压紧压实责任、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在“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把落实“三个规定”纳入主体责任清单,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如实记录报告。强化持续从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把严的基调保持好、严的措施落下去、严的氛围浓起来。
二是深化教育宣传,注重标本兼治。将“三个规定”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学习、政治轮训、业务培训进行再宣传、再教育,作为入职教育和在职培训的必修课。利用全院干警大会、审判执行工作会议、法官专业会议等多次解读政策和填报要求,督促全院干警把“有问必录、应报尽报”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动态监管,提升执行力度。督察室每月20日发布填报提醒通知,月底仍未按时完成填报的进行约谈,重点分析每月“零报告”情况,紧盯关键岗位和“零报告”问题突出部门,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通报,力促每个部门每个月均有记录报告信息。注重记录报告信息的甄别审核和深度运用,持续强化执纪问责,做到“逢录必核”“违规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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