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法院四项措施规范立案 探索便民利民惠民新模式
自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全面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现场立案、掌上立案、跨域立案、巡回立案等立体化便民立案模式,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为进一步畅通网上立案渠道,优化线下诉讼服务,拓宽司法服务渠道,该院采取四项措施全面规范立案工作。
一是提高立案效率。印发《网上立案操作手册》等,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等相关指引,在诉讼服务大厅张贴网上立案流程图、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网上立案操作视频,立案窗口干警主动对网上立案的操作流程、优势与便捷性进行宣传,积极引导群众使用移动微法院等网上立案渠道申请立案,提升群众对网上立案的接受度和认可度。针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特定群体,加强网上立案培训指导,鼓励其利用律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立案,利用“无纸化”优势,极大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明确专人办理。在立案庭明确1名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干警专门负责网上立案工作及相关问题的答疑与指导,为不熟悉网上立案流程的当事人提供必要协助,帮助有需要的当事人完成网上立案工作。同时,为确保网上立案的高效进行,对申请网上立案不符合要求被退回案件,及时联系当事人进行一次性告知,畅通当事人与法官之间联系渠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做好非诉衔接。在诉源治理基础上,对于委派至诉前调解的案件要求调解员在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的同时利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对案件材料及时录入、上传。对于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及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出具调解书等;对于诉前调解失败的案件则通过该平台及时向法院申请转立案,缩短案件停滞时间,防止程序空转,尽可能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
四是抓实立案监管。在立案窗口公开立案监督信息,公布监督人姓名和电话,如果当事人立案时遇到推诿立案或不予立案情形的,可以立即举报,一经核实严厉问责。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增加“不立案”投诉监督渠道,群众可以拨打电话对“不立案”问题进行反映。针对诉前调解与立案衔接不畅问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已增加调解不成自动转立案功能,对诉前调解期限届满当事人不同意继续调解的,自动转入立案系统,依托信息化手段解决“久调不立”问题。建立健全立案考核机制,制定推诿立案的处罚措施和标准,与干警的年终考核、奖惩任用结合起来,倒逼切实解决立案推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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