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作者:张丹英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4-30  浏览次数:341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履职、做实为民司法,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教育引导双方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子女,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

2007年,陈某与胡某相亲认识,不久后便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三名子女。由于双方系媒人介绍相识,婚前缺乏深入了解,胡某在婚后发现丈夫陈某有赌博等恶习,多次规劝陈某未果,双方还因此发生多次争吵,陈某甚至会打骂胡某。2014年初,胡某不堪陈某打骂曾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后考虑到小孩成长问题,加上陈某也承诺戒赌博和不再打骂胡某,胡某向法院申请撤诉。之后陈某还是难改恶习,2022年底陈某与胡某再次发生争执,期间陈某将胡某打至肋骨骨折。胡某认为双方已经无法调和,遂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庭审期间,胡某向法官“控诉”胡某嗜赌成性,离婚态度十分坚决,陈某也表示同意离婚,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及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进行调解,但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尚有争执,调解陷入瓶颈。庭审后,承办法官再次认真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并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深入交谈了解,得知双方的大女儿及儿子都处于青春期,尤其是儿子目前已出现叛逆行为,承办法官担忧父母离婚可能加剧孩子的逆反心理。考虑到三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问题,承办法官从孩子们的角度出发,向陈某与胡某分析孩子们正处于身体和性格发育形成的关键时期,父母的爱对于孩子成长极其重要,引导双方多关注孩子们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妥善处理抚养、探望等事宜,尽量避免因离婚而带给孩子们不利影响,确保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得到父母双方的关心关爱和情感支持。

承办法官向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开导、调解,双方在平和友好的氛围下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承办法官现场向双方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陈某与胡某在认真听取和阅读《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后,均都表示即使以后无法共同生活,也会尽己所能给予孩子爱与温暖,关心关爱孩子身心健康,严格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

【法官寄语】

离婚案件中,时有发生父母怠于关心关注未成年子女、漠视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等行为,导致未成年子女身心受到伤害,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武江法院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旨在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履行法定的监护、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相互协商配合,以婚姻外另一种和谐的方式共同陪伴子女健康成长,避免离婚纠纷对子女产生不利影响,为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