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警察两骗同一人 受害者机智反擒贼

作者:彭丹丹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01-27  浏览次数:858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被告人左某伙同易某、兰某(另案处理),冒充警察骗取钱财被识破。近日,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左某有期徒刑二年。

2015年3月一天晚上,被告人左某伙同易某、兰某身穿制式警察服装去到韶关市武江区百旺路某路段,看见被害人陈某和一名女性朋友在一起,三人谎称自已是警察,随后以陈某与其女性朋友在进行卖淫嫖娼行为,需要当场罚款处理为由,由易某、兰某押送陈某去银行提取现金2900元。

2015年5月一天凌晨,三人在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某路段看见有人在一辆小车内,故技重施以车主涉嫌吸毒为由假意带至公安局处理,后又称可当场罚款20000元解决。车主适逢上回被敲诈的被害人陈某,上过一次当的陈某立即假意配合叫大哥送钱过来,待其大哥带人赶来后提出查看证件时,三人立即逃跑,左某当场被抓获并被扭送至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左某伙同他人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依法应从重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