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了解民意察民情 法官耐心解纠纷
作者:刘泽彬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4-06 浏览次数:510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认真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近日,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龙归法庭庭长李劲成功主持调解一起涉众型合同纠纷。“谢谢李法官!”当事人竖起大拇指的一声点赞,一扫承办法官忙碌了一天的疲倦,他又精神抖擞地投入下一个案件。
据悉,为充分利用水力资源,进一步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2010年,王某等17人与某村小组合伙投资建造一水电站,并与承包人李某签订水电站承包协议,约定将水电站经营权发包给李某,承包期限为30年。协议签订后,王某等在前几年均能按时收到承包款,但自2019年起却未能按时收到承包款,在向李某追索时,李某声称承包款已支付给村小组,而村小组却称未收到其承包款。村小组和李某相互推脱,无奈之下王某等只好将二者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解决。
承办法官收到案卷后,仔细翻阅卷宗查看案情,并多次向各方当事人调查事实。经查,得知村小组与王某等之间的矛盾是由于资源费用的分担产生分歧因而截留了王某等人的分红款,承办法官迅速抓住矛盾根源,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各方当事人到庭开展调解工作,向当事人详细释明相关的法律规定。经过承办法官一番努力,各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王某等同意向村集体上缴5%的土地资源费,在扣除资源费的前提下,村小组支付电站承包收益款给王某等人,各方当场签署了调解笔录,这起风波最终平息。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武江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动员全体干警热情饱满地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鼓励干警利用专业自身优势,在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中,切实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了解群众的想法,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融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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