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法院一审宣判被告杨胜涛等64人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案
近日,武江法院对被告杨胜涛等64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案依法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分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杨胜涛等64人十七年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全案对被告人共处罚金231.2万元。
被告人杨胜涛等64人先后加入挂名为“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在韶关市区、曲江、乐昌等地以“家”的组织形式构建传销窝点,以“交友”、“招工”等见面为诱饵不断骗取新的被害人送到传销窝点,在传销窝点内采用殴打、恐吓、威胁、虐待等手段劫取被害人财物和非法拘禁被害人,并教唆或者强迫被害人加入该传销组织。截至案发时,该传销组织在韶关地区设立传销窝点十余个,发展传销人员达128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被告人数多至64人,是粤北地区法院有史以来首宗单次庭审被告人数最多的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多达30人,旁听家属100余人,为确保庭审安全顺利进行,该院严阵以待,周密部署,积极做好庭审保障工作。
一、精心组织,制定预案。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于开庭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部署,讨论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由于武江法院的场地和安保条件无法满足此次庭审要求,院长唐永华亲自带队向市中院领导汇报相关情况,请求上级法院对庭审场所、警力调配作出支持;副院长胡小波多次带领刑庭、法警队等部门前往韶关市武江区公安分局、韶关市看守所对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的提押、押解路线、安检、警力调动配置等问题进行协商,详细研究制定警务保障预案。此外,该院加强与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的汇报沟通,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二、多方联动,科学协调。该院积极联合多部门做好案件审理保障工作:庭审前,市看守所安排专门的审讯室和办公场地供法院进行提审及召开庭前会议,并派出警力协助维护秩序,对现场进行警戒。庭审当日,由市中院法警支队统一协调调动全市9个基层法院法警50余名、囚车12辆,武江区公安局借调警力90名,警车8辆,合计20辆警车执行押解任务。市看守所调派大量警力协助法院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提押工作。同时,交警开路并封闭部分路口,确保押解过程一路畅通,将被告人安全及时押解到庭,确保庭审按时进行。该院还在市中院的指导下,积极商请区委宣传部做好该案的舆论引导工作。
三、团结协作,攻克难关。武江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认真做好庭前提审、庭前会议等工作,为依法公开开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由于被告人人数众多,审判流程各项工作量巨大,审判团队充分发挥团队协作精神,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加班加点,查清事实,充分合议,最终形成长达291页近16万字的一审判决书,并向各被告人进行了宣判。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