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法院合理安排庭审活动 切实加强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作者:凌嘉华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1-28 浏览次数:666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0年1月28日,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的公告》,对春节后开庭等事项及时作出变更安排。
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需,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听证等诉讼活动全部改期。在疫情防控期间,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的开庭、听证等诉讼活动,提前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原则上建议改期进行,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的,在确保各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并做好相关措施后方可开展。同时对案件进行筛选,对案情不紧急的,建议由当事人、公诉机关等申请延期,暂缓开庭、听证。
对近期需进行开庭、听证、询问等诉讼活动的案件,业务部门干警要提前告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做好必要的防控措施,如有身体不适、14天内到过疫区或密切接触1个月内到过疫区人员的情形,须及时向承办法官或书记员报告,进入法院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检测等相关检查。拟近期到该院办理立案、递交材料等事项的,建议相关人员尽量改用网络、邮递等方式办理;申诉信访事项可通过12368诉服电话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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