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家事审判模式 传递司法温情暖人心

作者:毛文芳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10-25  浏览次数:379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年来,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家事受理数案件持续上升。为探索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强化家事审判专业化,积极稳妥化解家庭矛盾,力促社会和谐。今年以来,该院受理各类家事案件338件,审结281件,同比增长15.75%、8.91%,其中以调解、撤诉结案175件,调撤率达62.28%。

建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团队。家事纠纷具有私密性,家事法官不仅需要精通法律,还要具备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拥有丰富的社会生活经验。该院选取1名熟悉婚姻家庭审判业务、善于做群众工作且有婚姻经历的女性入额法官、1名书记员组成家事审判团队,以维护当事人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利益为目标,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转变家事审判理念在家事审判理念上,进行“三个转变”:从机械遵循辩论主义和处分原则的财产纠纷审判思路,转变为强化法官的职权探知、自由裁量和对当事人处分权的适当干预;从偏重财产分割、财产利益保护的审判理念,转变为更加重视身份利益和人格利益;从单纯强调审限内结案效率,转变为注重案件的审判质效,为彻底化解家庭纠纷和修复家庭成员心理创伤提供专业的司法力量。

构建新型家事纠纷审判模式。构建新型家事纠纷审判模式,建立社会广泛参与的家事纠纷多元调解机制。立案庭在立案前将调解模式向前延伸至诉前调解,从立案开始,家事审判人员便开始介入,了解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对当事人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时疏导,将矛盾化解在庭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与民政、妇联、社区、学校、社会组织等加强沟通联系,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家事纠纷化解,均先行组织调解

发出人身保护令阻断家庭暴力。在全社会高度关注家庭暴力问题的大背景下,将反家暴工作与家事审判工作挂钩。《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该院依法、适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共发出3份人身保护令,禁止有家庭暴力行为的当事人殴打、威胁、骚扰、跟踪被害人。将事后惩罚变为事前预防,切实保障家暴受害者的人身安全。

      下一步,武江法院将切实履行上级法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的要求,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充分认识开展家事审判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完善更多的新举措运用于家事审判,促进法院家事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