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法院分析医疗纠纷案件的特点并提出对策建议

作者:凌永芳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5-04-13  浏览次数:645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3年—2014年9月,武江法院共审理医疗纠纷案件16件,涉案金额为381.8万元。其中,2013年为7件251.1万元;2014年1月至9月为9件130.7万元。经分析该类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一、当事人维权意识逐渐增强,案件数量有所增长

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当事人尤其是患者一方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识逐渐增强。近两年,武江法院审理的医疗纠纷案件有所上升,2013年仅为7件,而2014年1月至9月就已经达到了9件。

二、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突出,案件审理难度大

因医疗纠纷关系着患者的人身财产权利以及医院的声誉,且双方分歧过大,矛盾尖锐,协商解决或者提交卫生行政部门调解难度大,一般会通过司法诉讼解决。但即使在诉讼过程中,医患双方的矛盾仍然容易激化,使得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难度更大。

三、医疗服务合同之诉和医疗损害侵权之诉并存,以后者居多

医疗纠纷既可以认为是患者受到的损害时医疗机构的侵权行为造成,也可以认为医疗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但因我国民事立法中没有对医疗服务合同内容做出明确规定,且双方没有具体、明确的条文约定,患者在此类诉讼中承当败诉的风险大,所以在纠纷产生后,患者选择医疗服务合同之诉较少,一般以医疗损害侵权要求赔偿居多。

武江法院对如何改善医患关系提出以下建议:

、规范卫生法律法规

由于医患服务的垄断性,在医患关系中,医方处于主导地位,医方与患方通常处于命令和服从的不对等地位。在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加强医疗管理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引入国外先进管理模式,把我国现行的卫生法律法规在处理医患纠纷中的适用度不断完善和提高,有助于把日益复杂的医患关系处理得当,从而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医患矛盾。

二、加强医德教育,完善制约机制

实践表明,医患之间的矛盾冲突,大部分是由医德医风引起的。因此,必须加强医德教育和完善制约机制,从而找寻医患关系的平衡点。一是对医务人员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使医务人员牢固树立敬业奉献精神,充分认识医方与患者的对等关系,提高医务人员树立良好医德医风的自觉性。二是完善医德医风制约机制。根据单位实际,建立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体系。建立廉洁行医制度、社会监督制度、检查考评制度和医德奖罚制度等,通过制约措施和激励机制促进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三、规范诊疗行为,积极应对诉讼

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的病历保管、告知义务等,尽量从源头上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医疗纠纷诉讼后,医疗机构庭审前应积极与患方沟通,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庭审中应积极履行自己的举证义务,正面利用医学专长化解医疗纠纷;审判后按照判决或调解协议主动履行相应义务,促进医患和谐。

四、加强法制宣传,促进依法维权

法院、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以及社会各界,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法制宣传,引导患方树立正确的维权观念,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既要提高患方的维权意识,鼓励他们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又要引导患方树立依法维权的理念,正确理解医疗行为和医疗纠纷,确保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维权,避免滥用诉权和过度维权。

五、完善保险制度,构建医患和谐

为了平衡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既要保障患者的损害能及时得到填补,又要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活动,最佳救济之道是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议尝试建立由医疗机构、患者、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的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以造福于更广大的医疗机构及患者,预防和化解医患纠纷,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