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执行一时侥幸 实现正义十年不晚

作者:刘泽彬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01-26  浏览次数:699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一宗12年前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全额执行到位赔偿款本金及利息,并赶在春节前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

2004年3月,何齐(化名)雇佣王青(化名)驾驶大货车运输货物,为避让逆行的耕牛,与另一辆大货车迎面碰刮,交警认定王青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对肇事大货车当场予以扣押。事故发生后,驾驶人王青及车主何齐立即转移名下财产,背井离乡去向不明,法院依法缺席判决二人连带赔偿另一大货车维修费5万余元。

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武江法院经法定程序对肇事车辆进行评估、拍卖,但由于车辆破损严重价值较低,尚欠3万元无法执行。多年来,执行法官一直不断追查两名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并将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但始终没有任何线索。直至今年1月中旬,经多方调查了解,发现离家多年的王青已悄然回到湖南老家生活,执行法官当即赶往其所在地展开强制执行。东躲西藏了10年的王青面对突然出现的法官,明白了逃避始终不是办法,立即筹措了剩余款项及利息当场履行完毕。

  [连线法官]因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对于被执行人来讲是一枚压在心头的“定时炸弹”,逃避执行或有一时侥幸,长远来讲终究难逃法律制裁。随着我国社会诚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失信不仅受到法律的信用惩戒,而且由于拒不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还存在罚息、迟延履行利息等问题,让被执行人同时背负沉重的诚信包袱和金钱债务,此外还更存在被法院罚款、拘留的风险。失信不但为道德之耻,更为经济之累,只有踏踏实实履行义务,才能轻轻松松明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