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法院:打击非法传销,肃清毒瘤在行动

作者:刘文娟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12-28  浏览次数:286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年来,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立足法院审判职能,把打击非法传销列为工作重点。2016年(截至11月30日)该院共受理非法传销类案件19宗105人,受理案件数比去年(2015年共受理47件482人)下降127.37%,犯罪人数比去年下降359.05%。其中1宗9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正在审理),44人以非法拘禁罪判处,7人以抢劫罪判处, 20人以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两罪判处。打击非法传销依然是任重道远,对此,武江法院建议:

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由于传销活动涉及面广、跨地域活动,因此司法机关与各职能部门须密切配合,特别是同各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协同作战,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共同查处,对于传销活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进行查处和认定,对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治安案件应由公安机关及时查处;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应严格按照规定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于跨地域的非法传销活动,各地应互通信息,联合打击,力争将非法传销组织的上层领导、主犯抓获归案。

发挥基层组织协助作用,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举报。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以及住宅小区物业、治安巡查小组还有其他社区管理机构等作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逻予以排查,一旦发现类似传销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房管部门要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完善流动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对明知存在非法拘禁等行为而不报告的出租屋主应予重罚。同时,基层组织还可以多举办宣传活动,教群众识别非法传销组织,鼓励群众对邻近的出租屋进行监督,发现异常人员异常情况,及时向基层组织或公安机关反映和举报,共同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

   加大宣传,保护青少年,预防犯罪。公安、司法机关应联合工商、民政等部门定期深入基层、各类职业院校、专科院校及大学宣讲法律知识及非法传销案例,增强青少年及大学生辨别非法传销组织的能力,以防在找工作和交友时掉入非法传销的陷阱,再在懵懂无知的情况下从被害人变成加害人,甚至锒铛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