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交通肇事离开8分钟后返回,行还是“刑”?

作者:冯鸿、李欣悦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9-11  浏览次数:1130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肇事后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不仅有违伦理道德,更是一项严重的违法行为。那么,逃逸如何认定条件?交通肇事离开现场后返回,算逃逸吗?逃逸责任者还会受到哪些处罚?来看看近日武江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

2022,被告人何某与朋友吃宵夜喝酒后,通过手机叫了滴滴代驾。途中何某与代驾司机发生争执,代驾司机遂提前终止代驾,何某便自行驾驶小轿车回家。次日清晨,何某驾车时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被害人发生碰撞,造成被害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何某驾车离开现场,约8分钟后再次返回事故现场等候交警处理。经交警大队认定,何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行至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其行为和过错对造成事故起全部作用,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被害人不承担事故责任。案发后,何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并赔偿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何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案发的时间及现场道路状况、案发现场视频监控显示碰撞发生后肇事车辆停留数秒后才离开等证据,足以证明何某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是明知的,但何某在明知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未立即下车对被害人施救亦未立即报警,而是直接离开现场,存在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心态,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何某的该逃逸行为,一经实施即告成立,尽管其8分钟后又返回等待交警处理,但不影响其逃逸行为的认定。据此,武江法院一审认定何某的行为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其逃逸后又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一审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二年。

一审宣判后,何某不服该判决,上诉至韶关中院,韶关中院二审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此案警醒驾驶人应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遵章守法文明驾驶,注意交通安全,切勿抱着侥幸心理,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主动承担相应责任,肇事逃逸行为不仅不能免责,还可能面临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