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实地调解破鉴定僵局 司法为民助企业纾困

作者:潘惠仪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7-27  浏览次数:533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入伏后持续高温,2022年7月26日最高温度达39℃,为化解两个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及时疏通审判工作“堵点”,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周慧结法官身怀六甲,顶着烈日酷暑前往案涉厂房实地勘察,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周法官在案涉厂房外主持双方当事人成功调解

 

2021年5月,湖南某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公司)承租了韶关市某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装公司)楼上的仓库,因医药公司贮存药品需开空调使厂房保持特定温度,造成楼上楼下存在温差,致使楼下的包装公司楼面产生冷凝水,并倒流入包装公司的办公室及生产车间,导致其货物和设备受损。双方就赔偿损失问题协商未果,包装公司起诉至武江法院要求解决。

对于此类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按照一般的审判思路,需要启动鉴定程序评估包装公司的损失情况,但启动鉴定程序需要确定鉴定机构、对检材质证、实地勘察、出具鉴定评估报告等,整个鉴定程序既耗时,又费钱,且鉴定期间包装公司需要保持场地和设备现状,无法进行维修投入生产,将进一步扩大包装公司的损失。为了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周法官多次翻阅案卷材料研判案情,认为启动鉴定程序并非该案最优的处理方法,并发现医药公司发现其过错行为后积极采取了补救防范措施,双方存在调解可能,周法官遂与双方进行多轮协商,组织双方前往案涉厂房查看现场。

正值酷暑夏日,室外将近40℃的高温,但丝毫没有阻挡已怀孕7个月的周法官为企业解决问题的态度和决心。周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共同查看厂房楼上医药公司低温储存货物情形、楼下包装公司的包装设备及包装纸箱等损失情况,了解包装公司继续生产经营的困难,向双方当事人详细分析启动鉴定程序的利弊,寻求有利于双方继续生产经营的解决方案。双方当事人坦诚各自观点,周法官针对矛盾焦点,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振小微企业家经营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等角度,耐心疏导双方情绪,最终双方对损害赔偿金额和赔付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实现两个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