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带物品宁愿拘留也不还钱? 送拘路上连连道歉履行义务!

作者:朱琴 刘泽彬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03-29  浏览次数:475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没有想到法院这么给力,这么快就将我的欠款执行到了!”接到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知前来领款的电话,申请执行人赵明(化名)激动不已。

蒋春(化名)向赵明购买货物,因双方原有多次生意往来,赵明答应其以分期的方式支付货款。2014年初,经双方结算确认,蒋春尚欠货款10万元,并立下欠条。经赵明多次催收,蒋春支付1万元后余款一直拖欠不付,为此,赵明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蒋春保证全款于2015年6月付清,但直至2015年年底尚欠5万余元未还,赵明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扣划了蒋春银行账户中仅有的9000元,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迫于压力,蒋春多次保证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归还。然而,其在履行了2万元后又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进行推托。近日,执行法官依法传唤蒋春下午3点前到庭接受处理,但其故意临近5点半才姗姗来迟,并表示无力还款,甚至当着执行法官的面打电话给妻子送牙刷、毛巾等生活用具,声称宁愿司法拘留也没钱还。为维护法律严肃性,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其进行拘留。在送去拘留所的路上,蒋春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连忙给申请执行人道歉,并要求打电话给妻子还钱。见蒋春已经认识到自身错误,执行法官遂同意暂时将其押回法院等候处理。蒋春妻子到法院后,当场全额支付欠款,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