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拆除违建 便民出行获点赞

作者:凌嘉华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11-09  浏览次数:3733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0年11月5日早上八点半,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扬广又一次带领全体执行干警和法警奔赴执行现场。“法警迅速到位,在执行现场的路口和违建围墙前拉起警戒线,防止围观群众误入强拆现场;各小组干警马上到岗,按既定方案行动!”陈扬广副院长作为当天活动的总指挥,一声令下,30多名干警和法警听令而动,严守各自岗位,为强制拆除违建围墙做好最后准备工作。

各小组干警迅速到岗准备开展强制执行工作

 

围墙是如何建起来呢?现如今又为何要拆除围墙呢?事情还要追溯到20年前,某酒店租赁一栋楼房用于经营酒店,还租赁了某单位宿舍部分房屋用作日常办公及员工住宿。为了方便通行,经租赁物业主同意,酒店将该栋楼房与某单位宿舍之间的围墙打开一道小门供其员工进出,后将该围墙彻底拆除,形成现在的通道。但租赁物业主认为围墙拆除后其物业没有形成封闭式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应其要求,酒店将单位宿舍两栋楼之间的原通道封堵(即涉案违建围墙),某单位宿舍的其他住户也因此被迫改道而行。2017年底,酒店因经营问题,与租赁物业主终止租赁合同,但因返还租赁物时未能履行恢复原状的义务,租赁物业主和酒店闹上法庭。武江法院依法审理后,支持租赁物业主的诉讼请求,要求酒店恢复楼房与某单位宿舍之间的原有墙体原状;拆除违建的封堵通道围墙,恢复原通道方便住户出行。

判决生效后,酒店方多次履行法律义务时,均遭到第三人林某一家阻挠导致无法施工。林某认为,改变通道现状将导致其购买的房屋贬值,他要求租赁物业主保证其车辆以后能正常出入并有地方停车,还要将其现住处楼下的排水设施疏通等才同意恢复原状。无奈之下,租赁物业主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起初,承办法官约租赁物业主、酒店及第三人等各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但第三人情绪激动、言辞激烈,调解工作一度告终。随后,承办法官在原围墙处、违建围墙处等地方张贴执行公告,告知执行施工日期,并公告通知围墙两侧地块上的杂物权利人将杂物自行清理,释明逾期不清理杂物及妨碍、阻挠施工等法律后果。但张贴当日,第三人林某的儿子即将公告撕毁。承办法官传唤了林某及其儿子到庭接受询问及训诫,林某儿子当庭承认了错误并写下悔过书,但询问、谈话过程中,林某意见偏执,谈话未结束即擅自离开。承办法官并未放弃调和各方当事人紧张关系的机会,再次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庭并主持调解,但因林某仍提出诸多不合理要求,导致其他当事人愤然离开,林某亦不接受承办法官提出的先将通道打开(拆除违建围墙),试通行一段时间,如出现问题再尽量协商解决的建议,调解工作无法继续进行。其后,武江法院通知租赁物业主自行组织施工队进场施工,再次遭到林某一家阻挠,将中小型货车停放在施工现场过道上,妨碍施工机械进行入现场,导致租赁物业主无法施工。

本次强制执行前,武江法院再次在涉案围墙周边张贴执行公告,主动联系相关当事人及周边住户积极做好配合工作,确认施工人员及车辆及时到位,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城管、街道办及居委会等共同见证执行。到达现场后,承办法官尝试再次与第三人林某沟通解决问题,不料林某拒绝沟通,仍提出无理条件,并操作其中型货车发出嘈杂声音表示反对,但经法警口头警告后便驾车离去。承办法官见状立即组织工人进场施工,将违建围墙拆除至宽度4.5米以上,以确保车辆、行人正常通行,同时让勾机和货车入场,将违建围墙边的杂物、杂草、杂树及拆落的砖块及时清理干净。执行活动进行到一半时,林某的妻子外出回家,对法院干警用执法记录仪将执行现场拍摄记录在案这一行为表示不满,称侵犯了其隐私权,并对在场执行的法院干警和法警进行反拍,还试图靠近施工现场阻挠执行进度。经承办法官再三释法析理,并联合街道办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安抚其情绪,林某妻子才离开施工现场。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城管及当事人等共同见证执行

 

当天行动共持续近五个小时,正午烈日当空,户外作业的工人们仍有条不紊地进行作业,法院干警也在旁协调处理后续问题,直至现场清理完毕法警才将警戒线撤除。执行,武江法院一直在路上……

承办法官等人在测量墙体拆除宽度是否达标